20090111

這是一定要在111這天寫下來的。

禁菸政策上路,許多嗜菸者鬼哭神嚎又或罵聲不斷。

於是有人跳出來說:既然說菸會汙染空氣,那為什麼不把酒、檳榔也都一起禁一禁算了?有的人喝了酒害己又害人,吃檳榔的血盆口亂噴,怎麼不禁?

我實在覺得不是甚麼空氣汙染的問題,根本上的是道德問題。不是禁了大地就會重生,世界就會美好。會吐口水、噴血汁在屬於大家的這片土地上的人,就算不給他檳榔吃,把他的痰抽光,他還是有辦法製造髒亂。吸菸者亦是如此,你不賣他菸,不代表他不會有別的方式,就像會隨手亂丟垃圾的人一樣。這一切的根,不在於那些"物",而是在於"人"的本身啊。

我討厭的不是菸味,而是不喜歡被菸圈煙燻到衣裝泛黃,很多嗜菸者非常不平的覺得這項法令一點都沒有把他們當人看,只想著不抽菸的人,怎麼不想想需要抽菸的人的權利?人最終總是自私的,只要當事情侵犯到自己原本的自由的時候,就稱之為迫害。我真沒想到禁菸政策也能扯上司法迫害一詞啊!甚至還說乾脆不要賣菸大家最開心,都不會有菸了。原來不要賣菸大家比較高興。。。。。(筆記)

抽菸的人的權利是可以抽菸,但是也該顧及身邊的人是不是會受影響吧?如果有孕婦在旁怎麼辦?而不抽菸的人在沒有這項法令的時候是無法選擇不被燻到,是根本沒有選擇不被燻的權力啊!喝酒吃檳榔也同理,喝了酒,要有酒品(或許這很難,每個人精神被擾亂之後的變化程度不一),但是應該可以不要去做有害公共危險的事吧?吃檳榔拿個塑膠杯吐完在下次買檳榔的時候交給檳榔姐妹花不也算舉手之勞?手邊的垃圾,就這麼沒辦法多拿幾分鐘等帶到有垃圾桶的地方丟嗎?有權也不能只圖了自己方便而濫權啊。

但我也不認為把癮君子關在一個名叫吸菸區的密閉房間讓他們在那兒吞雲吐霧就是好方法(因為感覺對他們的健康更傷)。更別說是甚麼有獨立空調的室內,至今我想不到會有那個想賺錢的商人會願意花錢設立這個獨立空調區。我覺得這可能不是菸害防制法一項法令說了算的事,是不是還得牽涉到這些室內公共場合商家是不是能、願意設計一個吸菸區域給吸菸者。對我來說,怎麼樣的規定都是死的,最重要的還是在點菸之前是不是有先想到身旁的人介不介意?如果能選擇在空氣流通的地方是最好。不過這項規定還是有模糊或引人爭議的地方,像是KTV、夜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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